第141章 你狠?但是没我阴
读一本书,过一段人生。
  金菊花突然神经质地笑了起来:“只要鼎还在,只要我还在。哪怕今晚失败了又如何?大不了换个地方,换批人,再唱一出大戏!圣母依然会降临,这金门市迟早是我们的!”
  他的笑声骤然一收,眼神瞬间变得怨毒:“但是你——必须死。”
  “坏了我的好事,毁了我的戏衣,还看了奴家这么狼狈的模样——这世上,留不得你!”
  话音未落,金菊花原本抚摸陈牧风脸颊的手猛地向下一探,从腰间抽出了一把蛇形匕首。
  噗!
  没有丝毫犹豫,金菊花手起刀落,那把匕首狠狠地捅进了陈牧风的后心窝,直透心臟。
  金菊花握著匕首的手柄,眼神中没有丝毫愤怒,只有一种麻木。
  这双唱戏的手,修长、白皙,在台上能舞出风情万种的兰花指,但在台下,沾染的鲜血却比屠夫还要多。
  他七岁入梨园,无父无母,是个吃百家饭长大的野种。
  世人只道他天赋异稟,天生一副好嗓子和好皮囊,却不知他这副皮囊下藏著怎样一颗狠辣的心。
  有一年冬天,金门市大雪封门。他落魄街头,为了抢半个烧饼,他毫不犹豫地举起一块青砖,趁著夜色,活生生砸死了那个平日里和他挤在同一个破庙取暖、口口声声喊他哥哥的小乞丐。
  他嚼著带血的烧饼,明白了一个道理:在这吃人的世道,只有比鬼更恶,才能活得像个人样。
  他凭藉这股子阴狠劲儿,被蓝莲会的一个香主看中,入了教。在那个全是疯子和变態的泥潭里,他如鱼得水。
  背叛、暗杀、献祭,他样样做得比別人绝,比別人狠。
  二十七岁的他就踩著无数同门的尸骨,坐上了五方旗主之一“粉旗主”的宝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