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章 收留小东西
读一本书,过一段人生。
  1948年6月底的四九城,暑气已经漫上来了。日头悬在半空,晒得青石板路发烫,胡同里的老槐树耷拉著叶子,蝉鸣聒噪得让人心里发闷。
  王业刚从西直门附近的接应点折返,一身灰布短褂,头上扣著顶旧草帽,混在行人里毫不起眼。
  送郑朝阳出城的过程很顺利,暗道没被保密局的人盯上,骡车已经载著人往冀中军区的方向去了。
  他鬆了口气,正打算拐进小巷回杂货铺安全屋,却被前方传来的哭喊声拽住了脚步。
  那是条破败的陋巷,墙皮剥落,墙角堆著烂菜叶和煤灰。
  巷子口围了几个閒人,指指点点的,中间站著两个凶神恶煞的汉子,正揪著一个瘦小的丫头推搡。
  那丫头看著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,身上的蓝布褂子洗得发白,还破了好几道口子,头髮乱糟糟的,脸上掛著泪痕,手里死死攥著一个布包,哭得嗓子都哑了。
  “放开我!我不去御香园!我要回家!”丫头的声音带著哭腔,却透著一股子倔劲儿,挣扎著想要甩开汉子的手。
  “回家?”其中一个刀疤脸汉子冷笑一声,抬手就搡了丫头一把,丫头踉蹌著差点摔倒。
  “你那远房表舅拿了老子的钱,你就是老子买来的货!进了御香园,有你享的福!”
  另一个矮胖汉子跟著起鬨:“就是!御香园的老板娘保准能把你调教得水灵灵的,到时候吃香的喝辣的,不比你在乡下挨饿强?”
  周围的閒人窃窃私语,有人嘆气,有人看热闹,却没人敢上前。
  御香园是什么地方,四九城里的人都清楚——那是掛著酒楼幌子的销金窟,背后靠著保密局的人,进去的姑娘,没一个能有好下场。
  王业的脚步顿住了。他认得这个丫头。
  在《光荣时代》的那个影视世界里,这丫头叫小东西,是个苦命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