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章 第四封奏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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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第19章 第四封奏疏
  典房,顾名思义,是介于租和买之间的经济活动。
  当屋主遇到经济困难,但是不愿意卖房的时候,就会用典房的方法将房子“典当”出去。
  和出售不同,屋主如果经济情况好转,就可以用同样的钱将房子赎回来。
  典房的特点就是房屋的产权不发生转移,黄管事典房给苏泽住,理论上确实不存在行贿的问题。
  房子产权是原来屋主的,又不是苏泽的。而典房的钱也是随时可能拿回来的,这怎么能算是行贿?
  当然,苏泽是不愿意在这点小事上占黄掌柜便宜的。
  成立国史馆后,皇帝也给国史馆发过赏赐,这间屋子的价格也不高,苏泽还是自己掏钱典了下来。
  黄管事也不强求,大家都是同乡,来日方长,只要让苏泽明白自己的心意就行了。
  会馆的工作本身就是烧冷灶下闲子的事情,只要能让苏泽留下好印象,也就算是他黄管事办好了工作。
  有了新居,苏泽又向申时行发出邀请,等下一次休沐来家中聚餐温居,申时行欣然答应下来。
  申时行回到府中,他妻子吴氏立刻迎接了上来。
  “夫君,苏编修的房子租上了吗?”
  申时行脱下外衫点头说道:
  “已经办妥了,今日会馆的黄管事陪着跑了一天,子霖兄月末邀请我们去他新宅温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