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5章 人无脸,则无敌
读一本书,过一段人生。
  然而理想<i class=“icon icon-unie0d5“></i><i class=“icon icon-unie0d1“></i>,现实骨感。
  由於过分追求分权制衡,导致制度设计过於周密繁琐。
  一个案件从受理、审讯、录问,到检法、擬判、审核、判决,要经过多道程序,层层设防,环环相扣。
  这种“层层设防”的直接后果,就是案件积压严重,审判效率极其低下,狱讼拖延成为常態。
  比如南宋淳熙年间,有一桩普通的杀夫案,也不是什么疑难案件,却因为严格的审、判分离以及被告反覆翻供,前后审理竟长达九年。
  正因如此,欧羡虽然身为签判,手握监察之权,却不能缉拿知州。
  知州是一州之长,也是讞司的最终签署者,签判无权越过法定程序直接將其逮捕。
  至於判官、推官,属於州级幕职官,是知州的属官。
  签判对他们也只有监察权,只能“刺举以闻”。
  而此次欧羡能够先將判官陈方、推官陆仲元等人拘押候审,是因为证据確凿、罪状昭彰,而且拘押的本质属於停职审查的范畴,与正式的缉拿有所不同。
  按照大宋的套路,欧羡能做的,只有將手中所有证据,连同弹劾奏章,一併急报朝廷,然后听候圣裁。
  就在欧羡整理顾家和龙虎豹提供的证据时,一名衙役走了进来,抱拳行礼道:“大人,沈家沈砚山求见。”
  欧羡动作一顿,平和的说道:“让他进来。”
  “是!”
  衙役退下不久,便引著一人走了进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