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9章 水晶米与纵火者
读一本书,过一段人生。
  当然,虫子只是零食,不多时,赤影又拿出了一些粮食和兽肉,放进一个形状不规则的三足陶鼎里加水燉煮。
  这尊陶鼎整体呈土黄色,略带一些灰白色条纹,上半部分是一个比较深的陶盆形状,下半部分有三只又粗又高的脚。
  这是非常原始的烹飪器皿,因为三只高足的存在,不需要藉助灶台,就可以直接放进火堆里烹煮食物,適用於各种常见的火塘。
  当然,由於烧制陶鼎的部落技术有限,这尊陶鼎並没有上釉,沾上各种油污后,看上去比较脏,卖相很差。
  即便如此,这尊陶鼎也绝对是身份的象徵,除了赤影这种身份比较高的部落头领以外,普通的蜻蜓部落族人根本用不起。
  不过,姜泽真正关注的,並不是这尊原始陶鼎,而是赤影放进锅中的一种食物。
  那是一种带著外壳的种子,每一粒大约有手指头大小。
  外壳呈明黄色,种仁如水晶一般呈半透明状,有点像精磨的大米,但个头比大米要大得多。
  赤影用一把锋利的小石刀,將穀物的外壳划开,徒手將壳剥去,然后將里面的水晶状种仁扔进陶鼎中。
  姜泽忍不住问道:“赤影头领,这是什么食物?”
  赤影略带自豪的道:“这叫水晶米,是我们从一个遥远的部落交易过来的,非常好吃,你也算有口福了,一般的客人我还捨不得拿出来吃呢。”
  “水晶米————”
  姜泽念叨了一遍,然后伸手道:“能拿一粒给我看看吗?”
  “当然,送你几粒也无妨。”
  赤影抓了五粒水晶米,大方的递给了姜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