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 敲打
读一本书,过一段人生。
  正值黑水河一年中最汹涌的涨水期,队伍只能通过陆路前往君临。
  顺著国王大道走,离开times longing的第七天傍晚,队伍才抵达离君临半日路程的一片树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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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莱恩坐在自己自製的摺叠板凳上用匕首剥著一只野兔。
  晚上君临城城门关闭,得要第二天早上才能开门,想到城门前肯定会聚集等待入城的人群,到时人多眼杂,为免发生意外,莱恩就让队伍在树林里扎营。
  一连多日的赶路,一百多人风餐露宿,天天啃裸麦麵包,喝小麦糊糊,卡尔和克雷斯倒是很习惯,不过胃口被养叼了的波隆却无法忍受嘴里的寡淡无味,中午他离开队伍钻入道路旁的树林中不一会儿就抓回了几只野兔。
  后勤官埃德蒙已经把火生了起来,莱恩亲手將剥皮掏肚的野兔用烤架架起来放到火边炙烤,涂上自製的香料,不一会儿飘出了一阵香味——这下知道为什么波隆的胃口被养叼了吧。
  波隆痴迷地闻著烤兔的香味:“少爷,我简直快要离不开你了,我怀疑你是故意这样做,让我一旦离开你就咽不下去食物。”
  莱恩一边翻转著手中的烤兔一边打趣道:“那为什么不去打头鹿来了,这点肉跟本就不够吃。”
  “少爷,这里可是那些最爱没事找事的金袍子的地盘。”
  拜拉席恩家族的纹章就是宝冠雄鹿,波隆知道没有王室许可就在君临附近狩猎野鹿,是会被问罪的。
  就在这时,克雷斯抱著柴火慌张的向莱恩跑了过来。
  “大人,我在林中看到另一伙队伍,而且大多数都带著兵器。”
  “这有什么,他们多半和我们一样,是来给弥塞拉公主祝寿的。”
  “他们在监视我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