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八十三章 这是陷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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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正好,当时开封府爆发了僧录司受俅一案。
  朝廷为了显示公正,便允许百姓向登闻鼓院投递状纸。
  这个李雍就花钱请了汴京的几个讼棍,给他写好了状纸,送进了登闻鼓院。
  然后,登闻鼓院看到状告的内容,不敢怠慢,转送了都堂。
  都堂那边一看这个案子。
  呦!
  卖官啊!
  这事情本来应该是归都堂下面的刑房公事或者吏房公事管的。
  但偏偏,当时轮值的执政是章惇。
  章惇多留了个心眼,就随便让人查了一下段继隆这个人告身和在都堂的堂薄记录。
  这一查,就查出问题来了。
  段继隆的儿子,段处约,就是都堂下面的检正吏部公事。
  所以,把案子交给都堂来审理,不就是等于让儿子去审老子吗?
  章惇怎么会做这样的事情?
  于是,一签押,直接用执政的权力,将案子从都堂、刑部、吏部、大理寺手里夺走,丢去开封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