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七章 莫奈的第一束光
读一本书,过一段人生。
  秦墨是在一个普通的星期三早晨,发现莫奈的第一幅作品的。那天没有下雨,阳光很好,照在重案组办公室的窗户上,把白色的墙壁照得发亮。他站在白板前,看著那些名字。四十四个,已经处理了二十三个。还有二十一个,在坑里,在躲著,在等著。他拿起笔,在莫奈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,写上“待查”。他不知道莫奈要画什么。但他知道,莫奈不会等太久。
  手机响了。陈队长。
  “秦墨,城西,一座公园里。墙上有画。不是壁画,是油画。掛在一棵树上。很大,一米乘两米。画的是一个湖,湖面上有光,水里有影子。签名是m。”
  秦墨的手指握紧了。莫奈。第一个作品。不是杀人——是画。他掛在一棵树上,等人来看。
  他走出办公室,沈牧之跟在后面。两个人上了车,开往城西。公园在城西的老城区,不大,有一个湖,湖边长满了柳树。他们到的时候,湖边已经围了很多人。有人在拍照,有人在议论,有人在打电话。那幅画掛在湖边一棵大柳树的树干上,用绳子繫著,画框是白色的,很轻。画的是一个湖,湖面上有光,不是阳光,是月光。银白色的,洒在水面上,把整个湖照得发亮。水里有影子,不是树的影子,是人的影子。很多人,密密麻麻的,像是站在水里,又像是沉在水底。
  秦墨站在画前,看了很久。莫奈在画光。不是卡拉瓦乔的那种光——那种从头顶照下来、垂直的、没有影子的光。是另一种光。从水面反射的、模糊的、摇动的光。他画的是时间。同一个湖,同一个光,不同的时间。
  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——m。花体的,优雅的,一笔画成。画的背面写著一行字:“1996年7月19日。城西。一个湖。一个女孩。她沉在水底。没有人捞她。”
  秦墨闭上眼睛。1996年7月19日。刘大全失踪的同一天。同一个日期,不同的年份。一个女孩,沉在水底,没有人捞她。
  “沈牧之,查一下1996年7月19日,城西,有没有失踪的女孩。”
  沈牧之拿出手机,查了一会儿。“查到了。王芳,不是之前那个王芳,是另一个。1978年生,十八岁。1996年7月19日,在城西的这个公园里失踪。报案人是她的母亲,叫刘秀英。出警民警——马建国。结论:『可能自己走的』。”
  秦墨睁开眼睛。“她在湖里。沉在水底。没有人捞她。”
  “莫奈画了她。他在让人看见她。”
  秦墨站在那里,看著那幅画。湖面上的月光,水里的影子。那个女孩,沉在水底二十八年。没有人知道她在哪里。莫奈知道。他画了她。他让人看见她。
  “陈队长,湖里查过了吗?”
  陈队长从后面走过来,手里拿著一个笔记本。“查过了。潜水员下去了。湖底有淤泥,很深。他们说,如果真的有人沉在下面,早就不在了。只剩骨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