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0章 课后
读一本书,过一段人生。
  “学院的归纳和研究做得尤其细致,比起佣兵之间流传的【剑爵】道途,学院真正研究明白了每条道途在晋升的过程中真正需要的组合关键,而且总结出来了规律:每修习完成三个传承,准確来说是完全拥有三个升华器官,种族层面就会出现一次重要的革新,使得生命迈入新的层次……”
  也难怪学院会瞧不起【剑爵】的道途,佣兵们只是记住了【剑爵】的传承类型,盲目死板地復刻下来,丝毫不顾自己的身体是否適配传承,而学院的研究成果,让传承的组合变得相当灵活,只要最关键的节点对上,其他都可以自由填充。
  “每过三次就是一次生命革新,那么总共就是五个大阶段,按照学院的研究,只要大阶段顺序对了就行……嗯,我突然间好像明白,为什么高克里斯、莉拉他们战斗力比佣兵们要强得多了,他们都是確定好了每个大阶段的目標,然后每个序列,都是按照適合自己的传承,一步步升上去。”
  塞雷斯若有所思。
  他立刻想到了格里德·伊逢。
  自从完全吸收了这个精灵武人的灵魂光团后,塞雷斯抽空扫了一遍他的记忆。
  简单来说就是,格里德·伊逢性格叛逆,又痴迷於武术,父母虽然靠干护卫押鏢起家,但在蜜河城定居下来后,立刻变得保守安逸起来。
  似乎是早年刀尖舔血的日子让他们產生了心理阴影,精灵夫妇给儿子安排的工作也是安全无聊,一眼望得到头的工作,格里德·伊逢自然不愿意去做,整天和隔离社区的帮派、混混、流亡德鲁伊们混在一起,靠著一身武艺,很快就称霸了整个蜜河城的精灵社区。
  格里德·伊逢虽然很能打,但在蜜河城这种穷乡僻壤,並没有什么捞钱的机会,他就算是当上了地下世界的土皇帝,也有手头拮据的时候。
  所以当叛军的战火烧到家乡时,格里德·伊逢毫不意外地就干起来了走私的业务,跟叛军来往越发密切。
  很快,他就遇到了那个改变他命运的男人。
  『大德鲁伊』——诺森·柏穆思。
  这个暗红头髮的傢伙,看起来並不像是纯种的精灵,身材高大,体格强壮,身上有很多狼人的特徵。
  叛军里的德鲁伊信徒和精灵们称他为『贤师』,因为他掌握著很多失落的德鲁伊教派知识,无偿拿出来教给他人。
  贤师总是说自己没有任何野心,只是顺应时代所行动,但是他做的每一件事,都在为精灵的种族崛起增添助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