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72章 兵散於府,將归於朝
读一本书,过一段人生。
  “陛下、太后。”
  冉閔站起身,朝著石世和刘太后拱了拱手道:“关於寓兵於农之事,臣已经与王景略商议过,的確適合我大赵。”
  “臣认为,自永嘉之乱以来,中原民生凋敝,百姓困苦,土地荒芜,各地的豪强、坞堡林立,朝廷实际上能掌握的丁口甚少,不利於徵收赋税。”
  “因此,朝廷不妨寓兵於农,实行均田制。”
  闻言,刘仙卿颇为疑惑的询问道:“魏王,何为『均田制』?难道是把天下的土地,都平均分给所有人吗?”
  冉閔摇摇头道:“並非如此。太后,所谓均田制,是让天下人都有田可耕,使土地不再荒芜。”
  “以臣之见,凡十五岁以上的男子,每人授给种植穀物的露田四十亩,女子二十亩。”
  “拥有奴婢和耕牛的人,可以额外获得土地,奴婢同普通农民一样受田,人数不限,土地归主人。”
  “丁牛每头受露田三十亩,一户限四头。所受之田不准买卖,年老身死,还田给官府。”
  露田都是无主荒地,因考虑休耕轮作,故授田时—般按休耕周期加一或两倍,也称“倍田”。
  听见冉閔要颁布这样的均田制,就算是张举、赵庶这般地方豪强出身的大臣,都为之面面相覷,並没有提出反对意见。
  毕竟这种制度並未触动他们的利益:
  制度本身並未废除土地私有制,反而通过永业田、奴婢受田等方式,保障了官僚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的特权。
  “初受田者,男子每人另授桑田二十亩,限三年內种上规定的桑、枣、榆等树。”
  “桑田可作为世业田,终身不还,可以世袭,但限制买卖。在不宜种桑的地方,男子每人另授麻田十亩,女子五亩,奴婢同样受田,按露田法还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