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人靠衣装
读一本书,过一段人生。
  吃完午饭,二婶拉著女儿精心打扮去了,这相亲看的就是第一印象。
  李兆坤则是跟在二叔身后,去看了一下他们家的乡下老房子。
  老李家世代贫农,老房子自然好不到哪里去,也是茅草房,二十多年没住人,房顶早塌了,墙体也只剩一半。
  说起来,他爸也是运气好。
  当年小鬼子占领了四九城,他爸被小鬼子拉了壮丁,后来机缘巧合之下进厂当了学徒工,这才在城里安家落户。
  李兆坤围著老房子走了一圈,隨手给二叔递了一根烟:“二叔,等以后有钱了,我想把我们家的老房子好好修一下,您说村里能同意么?”
  “你脑子犯糊涂了?城里不好吗?”
  李来福一头雾水,城里条件多好啊,乡下人挤破头都挤不进去。
  李兆坤隨口编了一个藉口:“二叔,我这是这样想的,等我爸妈他们退休了,每年都可以回来住一段时间,这里毕竟是咱们老李家的根。”
  事实上,他也是突然灵光一闪,在为將来做准备,如果孩子们仍避免不了要下乡,不如提前將户口迁回农村,这样就不用去外地吃苦受罪了。
  “三儿,还是你有孝心,城里什么都好,就是住得不宽敞,回来养老也挺不错的,你爸妈肯定乐意。”
  李来福连忙附和道。
  大哥家的这个小儿子,虽然平时有些不著调,但论孝心,看著就比另外两个侄子强,大哥后半生有福了。
  李兆坤谦虚道:“您也知道,因为我们家的关係,我爸妈他们跟我二嫂关係有点紧张,我也是怕他们两位受气,才想到让他们回来养老。”
  “行,这件事包在二叔身上,只要你钱攒够了,隨时都可以过来修房子。”李来福大包大揽道。